聚光,在誰身上?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◎ 鄭思恆 黃淥 周焦郁寧 盧惟揚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十一月二十三號,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辦的原住民慶祝活動「聚光I potal」,在臺北市木柵福德坑復育公園舉行,此活動分為11/23日的傳統慶典和11/2911/30文化交流活動等兩大項。

   

    在公園裡,有原住民的歌舞表演,同時還進行傳統的網魚、射箭比賽,希望能夠藉由這些活動展現原住民的澎湃熱情,同時增加台灣原住民族文化交流的實力。參加這次活動的原住民們聚在草地旁搭建的棚子底下,穿著傳統服飾排練等一下要上台表演的歌舞,一面以母語聊天、談笑。

 

    受邀來參加這次活動的原住民團體,是為了生計離開原鄉,替都市提供不可或缺勞力的原住民團體,也就是散布在都市中的都市原住民。平時因為工作繁忙而不常和族人們相聚,而今天他們得以聽見原鄉的話語,跳起原鄉的歌舞。i potal是阿美族語,意指在廣場上──在這異鄉的廣場上。

 

    一位旅北太魯閣族文化推廣的藝術總監TaLuILay向我們深沉的表示:現在都市原住民的文化傳承工作實在非常不容易,日常生活大家都很忙碌,只有在政府或者他們自己舉辦活動時,才有機會聚在一起。新一代的小孩對於自己是原住民的事實一開始都難以接受,但是漸漸透過這些部落活動、認識傳統服裝、母語教學、樂曲教唱以及講述祖先故事等活動,他們可以產生認同進而增加原住民傳統文化傳承的機會。

 

    原住民婦女會會員,排灣族的湯小姐持有不同的意見。她表示政府稱這次活動為「原住民族文化交流活動」,實質上卻沒有太多的文化意義可言,熱鬧的原住民歌舞、比賽所能傳遞的文化意義並不多,更何況這次表演時穿的服飾、唱的歌曲都和傳統相去甚遠。湯小姐接著說明,如果政府真的注重都市原住民的文化交流與傳承,根本沒有必要辦這次的活動,政府更應該關注的是原住民基層的活動,如工作、生活、教育……等等,若說真的想要達到文化交流與傳承的目的,則必須要重視原住民各族深層的文化,而不只是把大家聚起來唱唱歌、跳跳舞而以。

 

    然而,就在政府所舉辦原住民慶祝活動「聚光」的同一天,同樣是原住民同胞的三鶯部落,在自由廣場上表達他們的訴求。

 

    許多阿美族原住民在三十幾年前為了生計離開原鄉,在環境似於原鄉的新店溪畔築起他們的家園,因為當年族人選擇建屋地點時的明智,30年來在颱風時都能平安度過;即便雨勢超乎預期,住在低處的族人也會到住在高處的親友家中暫住,部落族人完全有照顧自己的能力。然而政府卻以環境安全、建「豪宅」為由要拆除他們的家,雖然建造了國宅,但動物園式的建築、厚重的水泥牆阻隔了情感,完全不符合原住民的生態。

 

    他們曾向舉辦「聚光」的同胞們反映,希望在活動的當天能給予他們支持,然而「聚光」乃是政府主辦,會有政府官員到場評鑑,又怎會允許有類似抗議的行為出現呢?只能盼望同胞在歡樂慶典的背後,莫忘那一群失去住所在都市裡徬徨的族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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